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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评论亟待以生态觉醒展现批评精神

更新时间:2024-12-19 18:22  浏览量:2

作者:项筱刚

在过去的10年里,中国的音乐评论梯队建设壮观、批评意义初显,音乐评论与音乐事业同样一路高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批评精神”始终是一个若隐若现的桅杆。换句话说,中国音乐评论依然亟待展现“批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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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如是,首先是因为投资方、主创方对政绩、业绩的一味追逐。尤其是这两方对歌剧创作的情有独钟、对“主旋律”音乐创作的狭隘理解,式微了“批评精神”。

其次,投资方、主创方对票房的向往、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音乐评论家“批评精神”的高扬。

再次,主创方自我陶醉于鲜花、掌声,尤其是“粉丝群”对其心仪的知名音乐表演家的疯狂追捧,或多或少地削弱了音乐评论家的“批评精神”。

最后,音乐评论家应避免“红包厚度等于评论高度”的陋习,更关注主体性的表达,遵从音乐评论的客观规律,防止偏离音乐评论的轨道。而恰恰就是主体性的丧失从根本上导致了“中国缺少音乐评论”论调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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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大概需要分“两步走”:转变观念,营造生态。

首先,转变“评论”=“宣传”的观念。众所周知,音乐评论是音乐评论家对评论对象的价值判断,宣传是投资方、主创方对受众的广而告之;音乐评论带有音乐评论家强烈的主观色彩,而宣传是投资方、主创方尽可能客观的官方陈述。虽然二者并不是非黑即白,相互间亦存在着一定的模糊界限。

其次,转变“评论”=“研究”的观念。由于有着相似的“写作对象”与“载体”,人们总是将音乐评论、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殊不知音乐评论、音乐研究由于读者群、篇幅、发表平台、语言表述的不同,二者在“为谁写”“怎样写”等方面其实相去甚远,尽管部分音乐评论主体身兼“音乐评论家”和“音乐学者”的双重身份。

再次,转变“评论”=“表扬与自我表扬”的观念。此状况在新作品公演后的座谈会、研讨会上表现尤为突出。对作品反映出的问题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而是沉迷于“表扬与自我表扬”,进一步授人以“中国缺少音乐评论”的把柄,并形成一个见怪不怪的怪圈。

第四,转变“评论”=照搬“现代西方文艺理论”的观念。科学求“真”,艺术求“美”。中国人对“美”的理解、评判,大可不必完全照搬西方人的审美标准,否则易使得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中国音乐评论更加云山雾罩、不知所云,令一只脚刚刚迈入“门里”的爱乐者踌躇不前,使其对音乐评论“远之”而“不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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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音乐评论之所以没有与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形成鼎足而立之势,音乐评论的生态没有营造好是一个重要原因。

生态营造中最关键的一环应是实事求是。人们常说一句话:爱之不增其美、憎之不益其恶,说的就是音乐评论的实事求是。如一部分音乐评论家对“三种唱法”(即“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的鄙视链常常转嫁于持“三种唱法”的歌唱演员身上,以至于最终影响到对该演员参演的某个角色,甚至某部歌剧或音乐剧的评论上。

其次,当下音乐评论久违多“声”并存的局面,倒是常见“定于一尊”的价值判断,距离既“褒优”又“贬劣”、既“激浊”又“扬清”尚有相当的距离。一句话:温情脉脉有余、人文关怀不足。

再次,心底无私天地宽。音乐评论家在写作文章、会议发言时,应秉持“心底无私天地宽”的态度,文章、发言应直接点题,指出尚需改进之处。始终呈“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态,上哪里去寻觅批评态度呢?

第四,好的音乐评论能够向读者传递出有价值的信息,既散发出音乐评论家的自信,也力透出音乐评论的自信。中国音乐的繁荣不是由音乐评论家这一个群体说了算的,但受众一定会对长于传递有价值信息的音乐评论家肃然起敬。

笔者相信,下一个十年,“职业音乐评论家”体制将在中国建立起来,中国音乐评论家群体将会从现有的“无形的存在”(“兼职音乐评论家”)壮大为“无形的存在”+“有形的实体”(“职业音乐评论家”),其势将浩浩荡荡、不可阻挡。音乐评论必将成为受众选择、了解中国音乐类演出的风向标或指南,音乐评论家们以各自的独特文风直接或间接地牵引受众用脚投票。

到那时,“批评精神”不再是中国音乐评论的稀有金属。

到那时,有了中国音乐评论这把“利器”,中国音乐“高峰”的铸就将更加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