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征集!
更新时间:2025-03-19 15:46 浏览量:1
“海上新梦”是上海音乐家协会于2007年为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创立的原创音乐展示平台,已成功举办十六届。作为培育、展示和推广原创音乐的重要平台,历届“海上新梦”已演出交响乐、声乐、民乐等不同形式的音乐新作百余首,不少作品经过打磨已日趋成熟并在众多重要场合演出,可谓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新一届的“海上新梦”将由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指导,上海音乐家协会主办。“海上新梦·十七”将在继续秉承“力推新人新作”一贯方向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原创作品征集覆盖面、提升原创作品艺术品质。希望能推出一批兼具时代印记与艺术高度的作品,继续为繁荣音乐创作作出不懈努力。
01 组织机构
✦
指导单位:
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
主办单位:
上海音乐家协会
02 活动主题
✦
合唱艺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艺术性、民族性和群众性,它是众多音乐创作者喜闻乐见的重要体裁之一。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作为最贴近人民群众的艺术形式之一,不少经典合唱作品在过往历史时期中起到了鼓舞士气、凝聚民心、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合唱不只是唱音符,最后唱的是文化”。为此,“海上新梦·十七”拟推出一批优秀合唱新作,以合唱作品凝聚民族复兴伟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
03 作品要求
✦
(一)投稿作者不限地区、年龄、职业。
(二)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带钢琴伴奏或无伴奏。
(三)作品形式为混声四部合唱(SATB)、混声三部合唱(SAB)、同声合唱(TTB/TTBB/SSA/SSAA)或童声合唱(SA/SAA/SSAA)。
(四)作品风格、题材不限。童声合唱作品应符合少年儿童心理与生理特点。
(五)作品应是2022年或以后创作的,未在中国内地公演过(包括内部演出及各类比赛等),其音像未在中国内地出版或销售过,未在中国内地网络、广播、影视中播出过。
(六)为贴合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人民音乐节”的办节定位,投稿作品应充分兼顾艺术性与群众性,具备较高的可听性。
04 评选及入选说明
✦
(一)上海音乐家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入选作品拟于次年的第41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十七”音乐会首演。
(二)上海音乐家协会将根据入选作品的长度、类型等支付稿酬。作品长度以首演现场演出时长为准。
(三)入选作品的作者可作为嘉宾出席音乐会,上海音乐家协会将为外省市作者提供一定的差旅补贴。
(四)在截稿期之后两个月内未收到入选通知的作品即为未入选,其作者可自由处置作品。
05 投稿方式
✦
报送需一次性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报名表(所需作者签名可用电子签名嵌入);
2、作品总谱pdf文件(隐去作者姓名);
3、作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外籍提供护照),以证明本人投稿;
4、如有电子音响小样,可一并附上。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24:00。
投稿及咨询邮箱:shyinxie@163.com;投稿邮件主题请写“海上新梦投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06 本活动解释权归上海音乐家协会所有
✦
第40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十七”原创合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