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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小说:难以启齿的新欢旧爱

发布时间:2025-05-28 09:31:39  浏览量:3

第一次见到明远是在公司楼下的咖啡馆。

我抱着文件夹冲进去躲雨,撞翻了他桌上的拿铁。

“对不起!”我手忙脚乱地擦桌子,抬头看见他穿着件洗旧的牛仔外套,嘴角叼着根吸管,眼里却带着笑:“没事,反正我也不爱喝拿铁。”

后来熟了才知道,他那天其实是在赶方案,却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化解我的窘迫。他是隔壁广告公司的策划,总爱穿深色系衣服,背包侧袋里永远装着薄荷糖。“吃颗糖吧,”他把糖盒推给我,“看你每天忙得像个小陀螺。”薄荷的清凉漫过舌尖,我看见他电脑屏幕上跳动的文案,突然觉得这个总爱皱眉头的男人,骨子里藏着股温柔的劲儿。

我们在一起的那天是个雨天。我加班到凌晨,他发来消息:“下楼,带你去个地方。”他撑着伞站在写字楼门口,裤腿卷到膝盖,鞋尖沾着泥点。“带你去看海。”他说。凌晨三点的滨江大道空无一人,江水在路灯下泛着波光,他忽然指着远处的货轮:“你看,那艘船像不像《海上钢琴师》里的弗吉尼亚号?”我转头看他,发现他睫毛上沾着雨珠,像撒了把碎钻。

和明远在一起的两年,像杯加了薄荷的莫吉托,清清凉凉又带着点微醺。他会在我痛经时煮好红糖姜茶,把暖水袋焐热了塞进我被窝;会在周末拉着我去逛旧书店,指着泛黄的书页说:“你看,这个作家和你同一天生日”;会在跨年夜带着我挤外滩,把围巾绕在我脖子上,说:“这样我们就不会走散了”。

但裂缝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那天我加班到十点,给他发消息:“今晚可能要通宵,别等我了。”他回了个“好”,却在凌晨三点发来了张照片:他和同事们在酒吧庆祝项目结案,每个人面前都堆着空酒瓶,他靠在沙发上,旁边坐着个穿红裙的女生,笑容里带着我没见过的松弛。

“为什么不告诉我有庆功宴?”第二天我问他。他正在煮咖啡,手顿了顿:“看你忙,就没说。”阳光穿过他的指缝,在台面上投下细碎的影,我突然觉得眼前的男人有点陌生。从那以后,类似的“疏忽”越来越多:忘记我们的周年纪念日,错过我升职的庆功宴,甚至在我发烧住院时,他说“项目太忙走不开”。

遇见沈砚是在健身房。我正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他突然递来条毛巾:“你跑太快了,呼吸节奏乱了。”他穿着黑色运动服,手臂上的肌肉线条清晰,说话时带着点北方口音,尾音轻轻上扬,像块含在嘴里的水果硬糖。

“要不要试试拳击?”他晃了晃手里的绷带,“发泄情绪很有效。”那天他教我出直拳,指尖轻轻按住我的手腕矫正姿势:“发力点在腰,不是手臂。”拳击手套击打沙袋的闷响里,我突然想起明远说过“女孩子练拳击太粗鲁”,而沈砚却把护具替我戴得仔仔细细,说:“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出击。”

沈砚带我去吃巷子里的小面时,总会多加份煎蛋:“补充蛋白质。”他说话直来直去,却总能记住我随口提过的小事。我说喜欢看星星,他就开车带我去郊区,躺在后备箱上指着银河:“那是天鹅座,旁边是天琴座,织女星就在那儿。”月光洒在他侧脸,我突然觉得,和他在一起,不用猜来猜去,像走在一条铺满阳光的路上,清清楚楚,坦坦荡荡。

真正让我下决心分手的,是明远的手机。那天他在洗澡,微信消息不断弹出,我瞥见屏幕上的备注:“思思”。点开对话框,最新消息是:“今天的草莓蛋糕好吃吗?你说带我去的那家店果然不错~”时间显示是昨天下午三点,而那时我刚做完体检,给他发消息说“有点不舒服”,他回的是:“多喝热水,我在开会。”

明远从浴室出来时,我正盯着手机屏幕发呆。“你听我解释,”他的头发还滴着水,“她只是同事,那天正好顺路——”“顺路到要分享蛋糕?”我打断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明远,我们多久没一起好好吃顿饭了?”他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浴室的水蒸气在镜子上凝成白雾,像我们越来越模糊的未来。

分手那天,明远把我送他的围巾叠得整整齐齐,放在玄关柜上:“对不起,是我没做好。”阳光透过纱帘照进来,在围巾上织出细密的纹路,那是我熬夜织了半个月的礼物,针脚里藏着无数句“我喜欢你”。我拿起围巾扔进垃圾桶,听见自己说:“不是没做好,是不想做了。”

和沈砚在一起后,我才知道什么是“被放在心上”。他会在我生理期前一周就买好暖宫贴,放在我抽屉里;会记得我喝咖啡不加糖,每次见面都带着我最爱的燕麦奶;会在我加班时突然出现在公司楼下,手里拎着我爱吃的生煎包,说:“带你去看夜上海。”

那天我们坐在陆家嘴的台阶上,看着黄浦江上来往的游船。沈砚突然指着远处的东方明珠:“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想,这个姑娘眼睛里有光,像藏着颗星星。”他的声音混着江风,轻轻撞进我耳朵里。我想起明远曾说我“太较真”,而沈砚却把我的“较真”叫做“认真”,说:“这世界上,认真的人最可爱。”

但偶尔还是会想起明远。路过我们常去的咖啡馆,看见橱窗里的拿铁拉花,会突然想起他说“不爱喝拿铁”却总点给我的样子;听见《海上钢琴师》的主题曲,会想起那个凌晨三点的江边,他说“我们不会走散”时眼里的光。这些碎片般的回忆,像不小心粘在毛衣上的头发,想摘却摘不干净。

真正的考验出现在三个月后。我在商场遇见明远,他正和那个穿红裙的女生逛街,手里拎着个婴儿用品店的购物袋。“这是我未婚妻,”他介绍时,手指轻轻搭在女生腰间,“我们下个月结婚。”女生笑着和我打招呼,小腹微微隆起,像个饱满的月牙。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沈砚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把我搂进怀里:“怎么了?”我盯着天花板上的月光,轻声说:“今天遇见明远了,他要结婚了,还有了孩子。”沈砚没说话,只是把我抱得更紧了些,手掌轻轻拍着我的背,像哄小孩一样。黑暗中,我听见自己的心跳渐渐平稳,突然明白:有些遗憾,不过是时光里的一粒沙,而眼前这个愿意陪我看尽潮起潮落的人,才是真正的海。

现在的我,会在周末和沈砚一起去菜市场,看他认真挑选最新鲜的食材;会在睡前和他分享彼此的“今日三件事”,哪怕只是“喝到一杯好喝的咖啡”或者“路过看见一只橘猫”;会在吵架后主动递上一块巧克力,说:“别生气啦,巧克力会化的。”

昨天整理衣柜,发现明远的灰色卫衣还在角落。我把它叠好放进捐赠箱,突然想起沈砚说过:“旧衣服就像旧时光,留着占地方,不如送给更需要的人。”阳光穿过纱窗,在箱盖上投下温暖的光斑,我轻轻合上箱盖,听见心底有个声音说:“再见啦,我的青春。”

手机突然震动,沈砚发来消息:“今晚带你去吃新开的日料店,你最爱的三文鱼刺身管够~”我笑着回复:“好,这次不准和我抢海胆!”窗外的香樟树沙沙作响,风里带着初夏的味道。原来所谓新欢旧爱,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而是时光教会我们:有些人适合陪你走一段路,而有些人,值得你用余生去慢慢相爱。

对了,沈砚说下周末要带我去看星星,听说郊区的天文台有流星雨。你们说,我要不要偷偷带盒薄荷糖?毕竟,他笑起来的样子,比任何星星都要甜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