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授权”,直播音乐版权案实现多方共赢
发布时间:2026-04-01 16:30:52 浏览量:2
近日,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法院以“和解+授权”的模式,成功调解一起从2021年起历时四年的直播侵权案,实现了纠纷的实质化解与产业的合作共赢。3月30日,诉讼双方签订正式的《音乐产品技术服务合作协议》,进一步细化明确合作细节,并约定第一期款项于4月30日前支付。
该案中,原告某音乐公司发现,被告平台大量主播在未获授权情况下,直播演唱、播放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200多首,侵权链接累计约10万条,并通过用户打赏获利。经多次发函投诉警告无果后,原告向广州市番禺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总额高达7000万元。
某音乐娱乐集团法务总经理 岳魏捷:
我们在版权保护中面临的主要难点在于侵权行为的规模化,还有隐蔽性比较强,以及维权的成本比较高。对应侵权成本之间比较低,之间存在很大的一个失衡。
面对原告给出的证据,被告直播平台承认了部分主播的侵权事实,但同时表示此类侵权并非平台的主观意愿,且对主播的行为无法进行实时的监督,双方因此对赔偿额产生了不小分歧。而法院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这类案件在业内并不算少,光靠判赔也很难保证平台上不会继续发生侵权行为。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大学城法庭法官 崔淑冰:
如果不一次性帮他们处理这个案件,后面依然会衍生很多的诉讼案,这样就达不到息诉服判的效果。所以还是以调解的方向处理,对于双方真正解决纠纷是有好处的。
办案法官深入了解双方核心诉求。平台需要合法曲库管控侵权风险,权利人希望实现版权长期变现。在法院调解下,案件重心从“赔多少”转向“如何合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直播平台除补偿过往歌曲使用费用,还购买原告未来三年全曲库授权。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大学城法庭法官 崔淑冰:
通过“授权+和解”的模式,引导后面的互联网企业健康生态发展,也得到了对方的积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