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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vol.13| 越接近真实,越蕴藏力量

更新时间:2024-12-19 01:41  浏览量:2

《我是刑警》太平实了,离开那几张能认出来的明星脸,说他是社会与法频道的《天网》《一线》这类纪实节目也十分合理。

在花样百出的类型剧里,像是一颗摆在花式面包店里的一个馒头。

说好说坏的都有,作为一名刑侦剧爱好者,我是从头到尾追完的,相比同类剧,它少了猎奇、少了紧张,没有用曲折的情节和大尺度画面冲击感官,也没有用悬疑音乐营造氛围,甚至没有什么高科技的手段、双方的心理博弈,把被众多类型剧推上高台的破案拉下台,破除了认为赋予的神秘和一些迷信,让它变成了与日常生活须臾不理的场景,真实的好像会在身边发生。

配上雄浑大气的片尾曲,正气凛然的就像主旋律宣传片,这就像很多人对主旋律持有的矛盾心理,一边嗤之以鼻一边热血沸腾,一边觉得粉饰太平一边又忍不住要相信。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重案六组》

我一直相信,这类主旋律的作品有其存在的理由。

之前有段时间,情绪低落的时候就去搜扫黑除恶或者反贪腐的电影,算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因为在这类故事里,不论开头多么黑暗、过程多么曲折,结果总能拨云见日。

《我是刑警》某种程度上也是同样的作用,它重点描写的刑警工作日常,没有金手指、没有开外拐,以冗长到拖沓的节奏展现案件的侦破的过程,愣头青磨砺成糙汉大叔,案件还悬在空中,让人愤怒又无奈。

但它展现了最为可贵的坚持,无论是坚持破案的基层刑警,还是探索顶层架构的领导层,亦或是摸索进步的技术人员,纵然我们知道专业水平有高低、职业精神有好坏,不能以偏概全,总归是给人留了希望,有人在坚持,就有进步的希望。

南大碎尸案近日重新翻上舆论层面,这类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没过一段时间就会引起一波关注,然后又消弭于互联网的杂音里。

只要《我是刑警》是真实的,哪怕是有限的真实,悬案就多了侦破的希望。

从这个层面,《我是刑警》是合格的,甚至交出了高分答卷,比起剧集本身的质量,这种宣传价值无疑具有更广泛深远的力量。

剧作本身毛病也不少,配音出戏、对不上口型、转场生硬、节奏失调,但瑕不掩瑜。

它不是近年来广受欢迎的探案悬疑剧,诸如同期的《白夜破晓》和《猎罪图鉴2》,它像90后刑侦启蒙的《重案6组》或者留下心理阴影的《红蜘蛛》,抛开噱头去讲刑侦本身,枯燥但实用。

希望主旋律片以后能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内容、更多元的视角,成为真正的市场玩家。

“真实”是一柄双刃剑

“真实案件改编”在刑侦剧中无疑更能吸引眼球,《我是刑警》也在营销中使用了同类话术,甚至拿出了人物原型,希望获得更多流量。

南大碎尸案是因为另一部刑侦剧的改编重回公众视线的,在受害人家属发出公开信之前,少有人意识到这类改编存在的隐患。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侦查过程不公开,结案报告公布也有严格的规定,“真实案件”本身就没那么容易接触到,对于普通创作者而言,大概率只能从公开文件、网络信息中找资料,再按照自己的想法增添枝节、编排润色,形成最终成稿。

要获得更真实、细节的信息,就需要官方部门的指导,比如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它是公安部下属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4年,但出现在大众眼前也不过是近些年的事,对于刑侦剧而言,它无疑是大数据库。

从这个角度上说,敢打出“真实案件改编”的旗子都是需要一些底气的,相比引起争议的《他是谁》,《我是刑警》是讨了已结案件的巧,规避了关系人的争议,网络上曾有周克华情人的账号信息,但未掀起大风浪。

很难说清这种取巧是巧合和还是刻意为之,但结果总是好的。

这次事件也给创作者、给大众提了个醒:真实改编不是杀手锏,知情权也不是万金油。

真实事件确实天然具有受人关注的优势,但同时带来了创作局限,合理改编的界限是浮动的,不是由哪一方单独约定的标准,它完全主观,甚至没有明晰的判断标准。

就如《他是谁》的争议,谁也不能越殂代疱的说一步过时一年的电视剧带给受害人家属的影响是虚构或夸大的。

对于观众,这个问题普遍却又极容易忽略:知情权有其适用范围,应用不当就是“管得宽”。

观众猎奇无可厚非,但并不需要到窥探隐私的地步,这种窥私的狂欢在《再见爱人》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公众与私密有其界限,大众媒体会放大所有声量,不论好坏。

虽说食得咸鱼止得渴,但逼全世界都吃咸鱼也挺缺德。

内容创作者是观众需求的镜像,他们迎合观众需求产出内容,未必严丝合缝,但大体一致。

尤其现在观众选择越多、发声量越大、影响力越广,内容创作者很容易被观众裹挟,观众也会抱怨内容创作者没主见。

如何在真实和虚构中找到平衡?如何在把握公众知情和个体隐私的界限?

优秀创作者都是走钢丝的人,要走的稳才能走的远。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