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何买拉苏:推进民族音乐创新发展和文化交流
更新时间:2025-03-09 23:16 浏览量:2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9日电 (记者寇雅楠、刘艺琳)民族音乐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承载着民族的历史记忆、情感寄托与精神内涵。如何让更多人爱上民族音乐,推动民族音乐走向更大的舞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副队长何买拉苏提出了关于推进民族音乐创新发展和文化交流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兰牧骑副队长何买拉苏。受访者供图
何买拉苏表示,传承民族音乐,对于弘扬民族精神、激发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凝聚力意义重大,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文化交流,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但是,当前民族音乐的传承发展后发基层文艺创作交流方面存在“传承和创新两张皮”或“天线和地线接不上”的突出问题。
为此,何买拉苏建议,一是要促进民族音乐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融合。在音乐创作中,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的因素,鼓励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京剧、长调、呼麦、木卡姆等元素,为现代音乐创作提供新的思路和灵感;通过民族音乐的形式,讲述民族故事,能够使传统文化更加生动、更具感染力;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广民族音乐与传统文化,将民族音乐的魅力传播到世界各地,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爱中华文化。
二是加强研究交流互鉴,制定融合创新举措。紧密围绕共建 “一带一路”倡议,梳理出与共建国家和重点合作区域的文化交流脉络。开展国际国内市场和文化交流专题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产业转化;要优化审批与监管政策,进一步简化出国演出、展览、文化交流活动的审批流程;加强对文化交流活动的监管,确保文艺精品在海外传播过程中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文化习俗,维护国家文化形象;制定明确的文化交流活动质量标准和评估机制,对优秀项目给予持续支持,对效果不佳的项目进行整改或调整,科学引导国内音乐市场的发展走向,合理配置和打造中国文化品牌。
三是拓展多元交流平台,加强民族音乐交流。建立基于各地方音乐资源基础上的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体系,打造符合地方传统本身规律、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音乐精品;鼓励民间音乐团体参与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与世界各国分享中国民族音乐的魅力;充分利用新民乐组合在民族音乐创新方面取得的重要经验,以此为基础,与民族音乐创新的应用研究结合起来,进行专题系列研究与开发;以内蒙古为试点,结合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制定为期5-10年的长期规划,将新民族音乐组合模式,推广到全国各文艺院团、演艺团体等。
四是出台民族音乐扶持政策,设立文化交流专项资金。针对国际上获得重要奖项或产生广泛影响力的音乐作品,以及国际文化交流前沿的团队和个人制定扶持计划,可设立海外文化交流项目扶持项目、国内巡演项目、青年创作项目、青年评论项目等专项基金或经费。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调动企业在民族音乐保护传承、发展弘扬、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