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不是琵琶,妻知我不知
发布时间:2025-05-12 16:37:10 浏览量:3
昨天中午时分,我正在轻触手指紧张地写头条,老婆却催促我吃午饭。我不理会。
终于可以告一段落,我边吃饭边问老婆:“你知道我在写什么吗?”
老婆当然不知所云,于是我告诉她是怎么一回事。
我在写一篇头条文,主要内容是说,我在手机上写作一篇文章时,把水果枇杷写成乐器琵琶,头条软件总是提醒我有误,我却不以为然,始终悟不出错在何处。最后查看了《新华字典》,方才得知我真的写错了。我莫名其妙,为什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老婆听完后,奚落我道:“连我也知道,枇杷一定是木字旁,因为它是树……”
看来老婆将我当成傻瓜,这一点谁不懂?在小学读书时,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这个道理,何况我教过一辈子中学语文,连这个简单的汉语造字术也不懂吗?
老婆的讥讽引起我的思考,为什么在我身上会出现这种罕见的现象?
一时还找不出头绪来。
这篇文章发布后,互相关注的网友“庐州太太”回复道:“估计你平常不常吃水果。”
一语惊醒梦中人!
“庐州太太”的猜测真的可能是一语中的,于是我就在此处深耕下去。
我平常确实不大喜欢吃水果,喜欢的是肉和烟。应该讲,不喜欢吃水果也不完全属实,主要还是我很少有吃水果的机会。
原因是老婆单方面对我约法三章一一她的观点是,那些喜欢抽烟喝酒的人,平时都是不吃水果的,我既然戒不掉烟,就应该不吃或少吃水果了。老婆还举了一些周边人的例子,来证明她观点无的比正确性。
不吃水果就不吃吧,反正我也无所谓,恐怕这个世上没有哪个男人会为此事与女人争论不休。
具体到枇杷来说,我活到今天60多岁,吃它的数量应该不超过个位数。更重要的是,我平生没买过1次枇杷。到市场上购物的任务,几乎是老婆一人包办,我一般是靠边站。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我如今才深有体会。
我与枇杷面对面的机会太少了,坦白而言,要是几天前,有人指着枇杷问我这是什么,我一定回答不上来,因为它对我实在太陌生了。现在通过这次“枇杷事件”,我已经熟知枇杷了,也算是一次意外的收获吧。
乐器琵琶我虽然也不太熟悉,但了解与之同音的枇杷,相对来说要多不少。因为,我一贯喜欢文学,看书比较多,琵琶这个词藻带有很强的美感意味,出现在文学书籍里的频律要远远多于枇杷。
一句话,顺理成章,我一直以为,琵琶就是枇杷,枇杷就读琵琶,枇杷就写琵琶。
我自圆其说,我如释重负。
当然,或许有些网友不买我的账,继之我老婆之后笑话我,我定会虚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