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与中国音乐学院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5-03-30 21:11 浏览量:3
一、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Central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和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
中央音乐学院1949年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命名成立,是由1938年成立的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0年建立的重庆国立音乐院、1948年成立的华北大学三部音乐系、1918年成立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合并组建而成,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1960年被中共中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2000年作为全国唯一一所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是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现设有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歌剧系、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系、音乐教育学院、提琴制作研究中心、人文学部、附属中等音乐学校、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等教学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音乐学研究所等机构。
截至2023年12月,中央音乐学院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13人,其中本科生1474人,硕士生642人,博士生197人。作为全国音乐教育、创作、表演和研究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中央音乐学院是一所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二、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China Conservatory of Music),位于北京市,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院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中俄文化艺术大学联盟”成员院校。
1964年,文化部根据周恩来同志的倡议和相关批示,在原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和中央音乐学院民族音乐专业和中国音乐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直属文化部。1966年,学校因文革爆发而停课。1973年8月,中国音乐学院与中央音乐学院合并成立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1978年中央五七艺术大学音乐学院更名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于1980年5月恢复建制,校舍仍设在前海西街17号旧址。1987年后逐步迁至健翔桥畔新校区。2000年,学校划归北京市主管。
截至2024年12月,学校建筑面积137737.83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4.62亿元,本科教学实验仪器设备3138台(套)。截至2023年9月,全日制在校生2188人。